財聯社6月27日電,上交所發布關于對鄭海若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重慶萬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鄭海若曾因通過其本人證券賬戶及控制齊立、李梅、高天雨、劉超等4個證券賬戶超比例持有“萬里股份”股票未按規定報告、限制轉讓期內買賣“萬里股份”股票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鄭海若受到處罰后未改正違法行為。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鄭海若控制賬戶組持有萬里股份已發行股份比例多次達到30%。鄭海若控制賬戶組在持有萬里股份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30%時,未按規定發出收購要約,并繼續買入“萬里股份”股票。鄭海若的上述行為違反有關規定,且違規行為持續時間長,違規轉讓金額大,前期因同類違法行為曾受行政處罰但未改正,違規情節嚴重。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鄭海若予以公開譴責并限制投資者賬戶交易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