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18日電,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是這一次改革的抓手,有關業務規則作了哪些安排?對此,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科創成長層重點服務技術有較大突破、商業前景廣闊、持續研發投入大,目前仍處于未盈利階段的科技型企業。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業和新上市的未盈利企業,共同納入科創成長層。《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科創成長層》擬主要從3個方面建立配套機制:
一是明確實施標準及程序。規則規定了公司納入和調出科創成長層的標準,明確了層次調整的操作程序,并就調出標準進行“新老劃斷”,避免對存量上市公司的影響。
二是強化風險揭示。科創成長層公司股票或存托憑證實施特殊標識管理,在簡稱后增加標識“U”。投資者投資新注冊的科創成長層企業需要簽署專項風險揭示書,但投資存量未盈利企業則不受影響。
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質量。要求科創成長層公司在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中披露未盈利情況及相關風險,做好股票異常波動的核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持續督導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履行持續督導責任,就企業研發、盈余改善等有關事項發表意見等。
需要強調的是,科創成長層建設過程中,上交所將牢牢把握科創板“硬科技”定位和科創成長層定位,更好統籌投融資動態平衡,把好發行上市入口關,穩妥有序推進未盈利科技型企業上市,高效精準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型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