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16日電,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6月16日消息,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發布第49/2016/NTC/SA/SSR/2025號公告稱,應巴基斯坦生產商Tufail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和Ittehad Chemical Limited于2025年4月7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磺酸(Linear Alkyl Benzene Sulphonic Acid)啟動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本案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案產品主要用于硫化多種物質,例如制備洗滌劑中的石蠟,也用于生產洗衣粉、洗碗液以及其他工業清潔劑;涉案產品的巴基斯坦稅號為3402.3110。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稅持續有效。終裁預計于立案公告發布之日起12個月內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