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延長婚假假期至20天,自愿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 ②意見稿還提出設立生育假遞增機制,生育一孩90天,二孩120天,三孩150天,男方護理假延長至30天。
財聯社6月4日訊,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近日發布《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
意見稿提出,延長婚假假期。根據四川實際,并參考其他省份做法,由5天延長至20天,自愿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并按照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孩次設立生育假遞增機制。將四川生育假延長為生育一孩90天,生育二孩120天,生育三孩150天,即在原規定60天的基礎上,對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別延長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將男方護理假由20天延長至30天,方便男方對妻子生育后的照護,有利于倡導夫妻共擔育兒責任。
關于《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2024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擔機制。2025年1月,省委召開加強“一老一小”工作座談會,要求著力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相關政策措施體系;研究評估適度延長婚假、生育假有關事宜,研究提出具體方案。2025年3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計劃》,將起草并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列入2025年立法計劃。
二、起草過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我委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深入研究,梳理全國各省(區、市)關于婚假、生育假、護理假等假期規定,召開《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正工作座談會,聽取省直相關部門、群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立法專家等方面對修正相關內容的意見建議,委托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開展民意調查。在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征求意見稿》)。
三、主要內容
《草案征求意見稿》共6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寫入《條例》總則。
二是增加有關婚假的規定,并延長婚假假期。我省關于婚假的規定主要體現在1993年原勞動廳《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規定的復函》(川勞險〔1993〕95號)中,只有5天假期。根據我省實際,并參考其他省份做法,將婚假寫入《條例》,并由5天延長至20天,自愿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
三是延長生育假,并按照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孩次設立生育假遞增機制。將我省生育假延長為生育一孩90天,生育二孩120天,生育三孩150天,即在原規定60天的基礎上,對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別延長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
四是延長男方護理假。將男方護理假由20天延長至30天,方便男方對妻子生育后的照護,有利于倡導夫妻共擔育兒責任。
五是完善婚育假期計算規定。明確婚假、生育假、男方護理假假期為自然日,育兒假假期為工作日,并按照子女滿周歲為一個年度計算育兒假,進一步避免執行中的分歧和矛盾。
六是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擔機制。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擔機制,努力保障婚育假期落實到位。
七是完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明確用人單位不落實婚育假期規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