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4月10日電,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收費公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操作指南》。明確經營性公路和特許經營的關系。《操作指南》明確了經營性公路可以按照PPP新機制要求選擇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也可以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規定采用公開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投資者投資建設實施,為地方推進經營性公路的建設實施提供了可選擇的路徑。
堅持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操作指南》明確提出,收費公路新機制建設項目應充分論證項目必要性和建設時機,在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過程中,合理測算項目總投資,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科學、嚴謹、審慎開展車流量預測和經濟可行性分析,確保經營收入應能夠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不因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額外新增地方政府未來支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