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證監會通報,初步查明東方集團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②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東方集團仍有股東12.9萬戶,投資者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成了需要關心的問題。
財聯社3月1日訊(記者 劉建 王平安)歷經8個月時間,深陷漩渦的東方集團(600811.SH)立案調查終于有了新進展,證監會初步查明,東方集團涉嫌重大財務造假,且該行為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截至2024年9月30日,東方集團股東戶數高達12.9萬,在重大財務造假逐漸浮出水面后,股民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成了需要關心的問題。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律師董飛向財聯社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即使最后因觸及重大違法導致退市,但只要仍在正常經營,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索賠來幫助股民爭取合法權益。”
昨日晚間,證監會通報:2024年6月20日,我會對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方集團)立案調查。現已初步查明,東方集團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該案目前正在調查過程中,我會將盡快查明違法事實,依法嚴肅處理。
根據東方集團過往披露的財報顯示,在2020年至2023年期間,公司有3年的營收超過100億,除了在2020年度凈利潤實現盈利外,此后連續3年凈利潤都出現虧損。
2020年公司營業收入為147.11億元,同比增長11.63%,實現凈利潤2.40億元,同比下降58.8%;2021年公司營業收入為137.29億元,同比下降6.68%,凈利潤虧損17.19億元,同比下降814.81%;2022年公司營業收入為112.65億元,同比下降17.94%,凈利潤虧損9.96億元;2023年公司營業收入為60.81億元,同比下降46.02%,凈利潤虧損15.57億元。
東方集團“東窗事發”于2024年6月18日,公司突發公告稱,因關聯方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流動性趨緊,導致公司及子公司在該財務公司的16.4億元存款提取受限。
這一消息迅速引發市場震動,拉開了東方集團危機的序幕。
在財務危機爆發后,為安撫市場和投資者,公司實控人迅速出具了《關于化解財務公司相關風險的承諾函》,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控股股東,其與實際控制人張宏偉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處置等方式支持財務公司化解流動性資金不足問題,保證上市公司在財務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動性,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預計上述承諾將在未來3-6個月內完成。
但6個月過去,上市公司實控人張宏偉的承諾成了“泡沫”。財務造假背后,東方集團在資金方面的壓力也日益凸顯,2025年2月14日,東方集團披露了關于無法按期歸還募集資金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6.29億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由于公司流動資金緊張,公司預計無法按期將上述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東方集團仍有股東12.9萬戶,在初步查明公司涉及財務造假后,投資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成了需要關心的問題。
財聯社記者在股吧等平臺發現,有不少投資者均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投資者怎么辦,有沒有退市賠償?”“散戶付出慘痛代價”……字里行間滿是焦慮與擔憂。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有義務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財務信息,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若因公司財務造假導致股東權益受損,股東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在此類案件中,股東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賠償因財務造假造成的投資損失。
北京國舜律師事務所律師董飛向財聯社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即使最后因觸及重大違法導致退市,但只要仍在正常經營,就可通過法律途徑索賠來幫助股民爭取合法權益。”
對于索賠范圍,董飛進一步指出,“索賠時間范圍有開始與截止兩個時間,由于東方集團是于2020年開始涉嫌財務造假,所以從東方集團2020年報發布的那一天就已涉及虛假陳述,其后買入的投資者均可以進行索賠,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其在2020年半年報就已涉嫌財務造假,則該時間可能提前到2020年半年報發布日;至于截止時間點則可能需要法院最終認定,一個時間點可能是證監會立案的時間,另一個便是彼時財務公司大額存款提取受限揭露日的時間。但最后的具體時間點,還需要看證監會的最終處罰結果。”
據統計,2024年證監會查處包括財務造假在內的信息披露違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長17%,居各類案件數量之首,證監會多次重申,不斷強化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投資者最關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違法行為的打擊懲治。
值得一提的是,東方集團昨晚發布了關于立案調查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 ,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尚在進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