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月23日電,國家能源局23日發布《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政策解讀稱,《管理辦法》對分布式光伏項目前期準備、協議簽訂、技術要求、手續辦理和設計施工等環節作出了具體要求。項目取得電網企業并網意見后方可開工建設,應嚴格執行設備、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等相關管理規定和標準規范,確保項目建設質量與安全,并做好驗收工作?!豆芾磙k法》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安全生產、調度運行、模式創新、運維管理、信息管理、消納監測、改造升級等方面的要求,形成閉環管理。模式創新方面,允許項目通過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虛擬電廠聚合等形式參與調度,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與用戶開展專線供電。由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點多面廣、量大分散,且不同地區的發展條件與基礎差異較大,《管理辦法》提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制定適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的實施細則。